首页   >   新闻发布  >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 专项行动第二次新闻发布会
2014-12-11 19:55:40 来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14年12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省建设大厦7楼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请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魏茂义介绍吉林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处长孟民,吉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张雪松,吉林省工商局消保处处长刘宇峰,他们一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新华社、中国新闻社、中国贸易报、香港大公报、香港商报、吉林日报、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吉林省政府网站等19家媒体的20余名记者参会。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杨有海主持了本场新闻发布会。

  魏茂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我省从9月初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三个月来,各地、各相关部门综合施策,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面,我通报两方面的情况:

  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我们紧紧围绕国务院三部门的各项部署,抓住我省农村食品市场的产业特色、地域特征和突出问题,坚持“枪杆子”与“笔杆子”并用,“攻坚战”与“持久战”结合,标本兼治,打建并举,全力破解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死穴”,着力构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专项行动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部门“亮剑”,联动执法显成效。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厅和工商局四部门在第一时间联合印发行动方案,明确“为啥打”、“打什么”、“谁来打”、“怎么打”、“如何规范”等具体问题。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工作部门成立了专项行动组织机构,落实职责分工。特别是我省公安机关积极投身“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四打击四规范”行动与公安系统开展的“打四黑除四害”行动结合起来,建立了上下联动的专项行动机构,省公安厅领导不仅亲自挂帅,而且率兵出征,各级公安机关也成立了工作专班;各级食安办、食药监、公安、工商部门建立了密切配合、联动执法工作网络,按“三个100%”要求,联合“亮剑”,重拳出击,强化行刑衔接、强化案件查办,取得了显著成效。梨树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大队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行动开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侦办了6起案件;辽源市破获代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注水牛肉案、王某某销售假冒保健食品案,犯罪嫌疑人现被依法拘留;蛟河市破获了李某某非法屠宰案,已有11人被判有期徒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4093户,取缔无证无照经营216家,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黑窝点”9个,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29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08件,移送司法机关34件,查扣和没收问题食品19412公斤。

  第二、媒体“助力”,社会协同共整治。我们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软优势”,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借助内部媒体和社会媒体,发布动态信息近100条,发布大检查中问题企业和整改不到位企业信息20余条,曝光了10余起典型案例,起到了“惩处一批、警示一方、震慑一片”的效果。全省621个乡镇、1300个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科普宣传小屋”,充分发挥科普宣传、投诉举报、快速检测、咨询服务“四位一体”功能和前沿哨所作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提升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和食品消费者安全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省各级12331投诉举报中心实行信息资源共享,落实举报“首接负责制” ,食品问题投诉举报处理率达到100%。同时,积极兑现举报奖励,根据案情,举报人可获得100元至20万元奖励。延边州在财力并不宽裕的情况下,财政预算拿出200万元,作为投诉举报奖励资金。通过采取社会共治措施,形成了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食品人人喊打、无处藏身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各位媒体记者对于“四打击四规范”行动给予了大力支持,期间共刊播新闻报道57条。在此,向大家表示感谢!

  第三、着眼“长效”,构建监管新常态。在专项行动中,我们注重抓源头、建制度,边打击、边规范,立足长远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针对群众生活和业主生存实际需要,研究制定了《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管理办法》,对不够发证条件的小作坊、小摊贩,采取备案制、承诺制等办法强化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在发现、总结和提升基层创新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吉林省食品流通环节食品送货车监督管理制度》,已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并选择部分县市进行试点,有望在年底前对全省食品送货车实行统一备案、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监管,并与食品药品电子追溯系统相结合,使运送的食品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切断不合格食品“上山下乡”黑链条;在农村大力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和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在全社会倡导“寻找笑脸就餐”,依靠社会力量逐步形成食品安全市场淘汰机制。与此同时,各地一些成形有效的工作措施也逐步提升为制度性的长效机制。如:敦化市对386户食品批发企业的472辆食品运货车全部实行备案管理;四平市对“宴席大篷车”进行备案,实现了“一车一总监”,落实了主体责任;柳河县乡镇监管机构已挂牌运转,并制订完善了一系列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蛟河市集体餐饮实行申报登记制度;龙井市建立了帮建促建制度和驻村联络员制度;和龙市采取“六个一”监管措施,全力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第四、保障“给力”,多措并举齐推进。为保证“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们从四个方面予以强力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食品药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厅、工商局联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每周调度行动进展。先后召开了1次调度会、1次现场会、1次新闻发布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再督促、再推进。二是强化资金保障。从省长专项资金列支70万元专门用于“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明年还将继续把农村食品市场规范项目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内容,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今年投入400万元建设200个“科普宣传小屋”基础上,明年再投入600万元重点建设300个“科普宣传小屋”,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能力。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领导先后到永吉、乾安、磐石、梨树、柳河、敦化等10余个县市,深入基层指导,现场解决监管事权划分、案件协查等具体问题,保证一线监管人员“真打会打”;组织食药、畜牧、渔业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全省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防止“雨过地皮湿”,措施不落实。对在行动中推诿扯皮、行动不力、工作不落实的个别干部,建议食安办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在干部调整时边缘化使用。四是强化综合考评。把专项行动纳入各地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纳入示范县、示范园区考核标准,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评选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一票否决条件,实行“三个坚决”,即:对发生农村食品安全事件的,坚决取消其2013年度示范县称号;对专项行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不予评定2014年度示范县;对未建立长效机制的,坚决不予考虑2015年示范县资格。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顽固性等特点,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治虽然有所遏制,但绝不会毕其功于一役,一些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专项行动虽然接近尾声,但收尾决不是收场,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规范永远在路上。我们将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不麻痹、不松懈,抓案件查办,抓宣传教育,抓机制建设,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夯实监管基础。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完善乡镇(街道)食品监管机构,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通过培训学习等手段,提高基层一线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专业性、系统性、权威性的监管队伍。加大对偏远农村、山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建设的政策、经费、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提高监管执法水平。

  二是推进机制建设。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消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四打击四规范”行动成果转化为有针对性的法规、制度和规范,努力在食品安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农村食品市场的长治久安。

  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各级食品安全办进一步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联合检查和综合执法,避免“各自为战”;突出问题导向,什么问题最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避免“发力分散”。建立问题台账,由易到难,由浅入深,一件一件逐步加以解决。突出案件查办,深挖投诉举报线索,重拳出击,追根溯源,惩治违法违规分子。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借助新闻媒体、科普宣传小屋等渠道和平台,通过开展科普宣传、制作警示片、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提升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等方面的知识,引导农村消费者综合考虑食品价格、质量等因素,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举报假冒伪劣食品,让“五无”食品无立脚之地。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2014年12月11日10时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

  1.吉林日报:我是吉林日报记者。听了魏茂义副局长的情况介绍,我省在农村食品“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中注重部门联合“亮剑”,善借媒体“助力”,形成社会共治。请问两者是如何相互配合发挥作用的?

  魏茂义:我们常常拿“枪杆子”和“笔杆子”来比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两种手段,我在刚才的发布中也提到了这两个词。“枪杆子”是指利用法律武器严惩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刑事处罚等,是一种“硬打击”;“笔杆子”是指借助媒体宣传,调动社会力量实施全方位监督,通过及时发布监管措施、普及科学常识、曝光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共治,震慑不法分子,是一种“软杀伤”。

  在发挥“枪杆子”作用方面,我们与省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吉林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特别是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公安厅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了联合执法办公室,密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突出打击的力度和时效。在这次农村食品“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中,我省公安机关作为领导小组成员,把“四打击四规范”行动与公安机关的“打四黑除四害”相结合,提前介入,全程参与,食药监、公安、工商互通信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出了声威,打出了实效,破获了一批案件。

  在发挥“笔杆子”作用方面,专项行动开展前,我们就向媒体记者吹风,邀请媒体参与宣传报道;局领导还专门到有关新闻媒体走访,就深度宣传有关问题进行沟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借助媒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媒体提供报道素材,除刚才提到的发布动态信息、警示信息、曝光案件之外,我们还带着媒体记者直奔企业现场,督促整改。通过这些措施,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违规分子,很多企业表示,宁愿被罚款,不想被曝光。实践证明,新闻宣传的“软杀伤”也能实现安全监管的“硬效果”。

  2.新华社:我是新华社记者。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当中,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具体承担哪些任务,取得了哪些成果?

  刘宇峰: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按照三部门的文件要求,在这次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中,工商部门的主要任务就刘宇峰:傍名牌”、“山寨食品”等这些侵权仿冒以及虚假广告行为。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

  一、今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相继开展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专项整治、打击“傍名牌”专项行动,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专项行动,以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专项行动,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目前,全省共查处侵犯“五粮液”、“国窖1573”、“泸州老窖”、“剑南春”、“贵州茅台”、“万昌大米”地理商标等“傍名牌”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167件,案值482.05万元,罚没226.45万元。

  二、不断完善食品广告监管机制,重点加强了对农村食品广告市场的监管,对涉嫌侵害消费利益的农村保健食品广告中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依法规范和查处。截至目前,工商部门共查处玛卡益康咀嚼片、方凡生物减大肚子茶、一子三叶茶、蜜灵胶囊、久久劲草、虾青素、虫草胶囊等各类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件32件,收缴罚没款86.54万元。

  三、加强新消法的宣传。大家知道,今年3月15号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内容对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都有一些新的规定。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在延伸工作触角,扩大宣传范围,深入农村乡镇大集,结合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针对农村市场食品消费维权共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农村消费挂图2万余张,组织专题宣传活动100余场,普及食品的消费知识,引导科学健康消费,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推进农村地区“一会两站”和“五进”的规划建设,进一步拓宽受理消费者诉求的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农村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止到11月末,全省12315平台共受理食品类投诉424件,较上年同期增加76件,增幅为21.8%,办结386件,办结率91.04%;受理食品类举报450件,同比下降47.23%,办结件数417件,办结率92.67%。

  五、充分发挥各级消协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切实的推进农村食品市场社会的共治。全省消费者协会组织开展对主要饮品主要生产流通企业的消费体察活动,一千多名农民消费者代表和“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参加了体察活动,通过他们的体察感受,引导农民朋友更加科学理性消费。

  3.吉林电视台:我是吉林电视台公共频道第一播报记者。请问省公安厅的领导,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公安机关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果?

  张雪松:正如刚才魏局长所说,全省公安机关对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在工作初期就成立了由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任组长或班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不断加强同省食药安办、食药局、工商局等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切实履行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工作职责。一是在工作部署上加大力度。9月初,省公安厅专门下发《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务必严格贯彻落实,主要领导务必亲自挂帅,亲自出征。11月初,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打四黑除四害”工作部署会,再次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严打农村市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二是大案攻坚上加大力度。全省公安机关始终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为重点,履职尽责,牢记使命,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加强同省食药安办、食药局、工商局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联动执法,形成合力,打处了一大批危害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端掉了一大批制售假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有力的维护了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餐桌安全。11月16日,双辽市公安局成功侦办一起制售病死肉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犯罪嫌疑人费某等在双辽市永加村长期大量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并销售至吉林、辽宁等四个省份,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现费某等8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11月23日,白山市公安局成功侦办一起制售伪劣食用油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白山市浑江区三道岔村村民刘某在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大量生产、销售大豆油,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现刘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

  截止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警力5000余人次,出动车辆1000余台次,打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人,端掉“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30余个,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

  4.中国新闻社:我是中新社的记者。刚才在情况介绍中提到了食品运货车监督管理,这对于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应该是个很有益的尝试。请问食品运货车有什么的特点,监管部门如何实施监督管理?

  孟民:食品送货车是食品供货商经营行为的延伸,对食品供货商及食品送货车实行信息登记,对车辆实行统一编号、统一标识,针对乳制品、冷鲜肉等特殊种类食品,按要求配备冷藏、冷冻或恒温设备,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变质。同时将车辆管理与食品药品电子追溯系统结合起来,在食品送货车上配备电子追溯系统终端,实现票据打印、库存统计、临期预警等实用功能,数据实时上传,经营者实现信息动态管理。

  监管部门通过对食品送货车信息统计,全面掌握食品供货商和食品送货车的基本情况;通过食品药品可追溯系统监管端,进行数据分析,提高日常监管效能;通过临期食品预警功能,严防过期食品流入市场;通过移动终端现场打印票据,有效规范食品零售商进货台帐和食品供货商销售台帐的制度落实,监管部门真正实现“零距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