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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第三场)
2024-02-21 14:18:29 来源: 新闻发布处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月21日10时举行《吉林省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第三场)。省公安厅副厅长刘东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磊、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王剑飞、省政数局副局长丁立涛、省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靳威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贾鹏锋主持。

贾鹏锋: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吉林省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方案》系列新闻发布会,今天是第三场,我们邀请省公安厅副厅长刘东柏先生、省司法厅副厅长张磊先生、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王剑飞先生、省政数局副局长丁立涛先生、省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靳威先生,共同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请各媒体对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充分关注和深入报道。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先介绍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央广网记者:

打击侵害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请问公安机关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刘东柏:

刚刚结束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对公安机关扎实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保障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安商护企能力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及时查处破坏市场经营秩序、金融秩序以及威胁恐吓、敲诈勒索、造谣抹黑企业和企业家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突出犯罪,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侵害企业案件,对标“大中小微”四级企业类型,推行市、县(区)、所(队)三级公安机关负责人领办包案、挂牌督办,最快速度为企业追赃挽损。

二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加强对“首违不罚清单”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和完善清单内容;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健全完善“一案三书”工作机制,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是审慎办理涉企案件。配合检察机关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满足企业生长周期发展需求;推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对企业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涉案财物,最大限度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是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坚持有警必接、有案必立(受),对企业各类报警求助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将涉企案件全部纳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一站式”办理,建立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快侦快办快结侵害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法制审核,深入推进接报案与立案“码上监督”和“法制千警阅万卷”案件评查,强化对受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结案等环节全流程监督管理;完善涉企违法犯罪案件法律适用、证据规格,明确涉企案件管辖分工,坚决杜绝随意执法、越权执法。

光明日报记者:

请问2023年,吉林省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2024年,结合贯彻落实《吉林省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方案》,吉林省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深化行政执法领域合规改革方面,将具体采取哪些措施?

张磊: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2023年,按照《吉林省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重点加强四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供给。《吉林省税收保障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吉林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已经以省政府议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按照中央和省委主题教育指导组要求,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中省直55个行政执法部门梳理的7大类54条问题已全部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问题全部清零。各地各部门搜集问题线索1448条,已全部核查处理。

三是推行包容审慎执法。规范行政裁量权,各地各部门共梳理、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6560项。全面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全省11个地区和39个中省直行政执法部门共编制“首违不罚清单”2599项。

四是优化法律服务。拓展普惠式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设计“吉法福”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有效链接全省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共建立法律服务团队329个,为3500余家企业“法治体检”,提供“法治体检”报告3400余份,组织主题法治宣讲活动2700余场,参与人数8.7万余人次,提供咨询服务3.2万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结合贯彻落实《吉林省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方案》,我们将持续加大力度,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方面:2023年,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实施方案》,开展全省行政裁量权基准范本及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目前,全省11个地区和39个中省直部门对224部法律、321部法规以及282部规章所涉及的行政裁量权基准进行清理和规范。下一步,我们将组织编印《全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典型案例汇编》。结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在深化行政执法领域合规改革方面:2023年,在四部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重点建立完善了以合规改革第三方评估专家管理为重点的配套制度。今年,继续推行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引导违法的市场主体进行合规整改,规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扶持其可持续发展;对试点单位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适时发布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合规改革典型案例,有计划的再增加一批合规改革事项,拓展一批合规改革实施行业,为进一步扩大在行政执法领域开展合规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凤凰网记者:

推行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是解决哪些问题?

王剑飞:

推行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执法检查,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是有效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的主要方式,是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省应急管理厅始终坚守竭诚为民的服务宗旨,努力筑牢安全“硬环境”、打造营商“软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2023年6月,省安委会制定印发了《吉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明确了各行业领域主责部门,明晰了综合监管、行业管理、行业监管部门职责,为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提供了机制保障。

2024年2月4日,省安委会制定印发了《吉林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2026年)》,围绕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素质等方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九大行动”,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机制性问题,固本强基、提质强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创新安全监管方法手段、提升联合检查执法效能,正是其中的应有之义。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三管三必须”责任有效落实,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以“五化”闭环工作法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加强检查执法工作统筹,科学规范属地监管,按照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检查计划,整合力量资源,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的综合效果;认真开展监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提升执法检查人员能力素质,强化专业性精准执法,突出重要领域、关键环节、主要问题,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执法事项,把问题隐患彻底整改到位,形成事故隐患动态整改闭合回路,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事故隐患数据库,推动数据共享、动态分析、精准施策,不断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积极开展执法普法,加强“释法说理”,坚持“检查不扰”,做到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既公平公正、又文明规范,既严肃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指导,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树立应急管理队伍良好形象。

人民网记者:

近年来,省政数局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先导,以数字化赋能营商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支撑,重点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请问今年还有哪些重点安排?

丁立涛:

我省全国首创性地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对省、市、县三级监管机构、行政检查执法事项和检查人员实施了“账单式”管理,对行政检查执法行为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执法报备、手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的工作模式在规范市场监管秩序、营造“无事不扰”监管环境、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今年,我们将聚焦经营主体需求,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和制度规则重塑,进一步深化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这将是改革的4.0版本。一是在更大范围推广应用“我要执法”App。与各地各部门协同发力,将备案管理范围延伸到乡镇一级。根据基层监管实际,开发应用“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监管等功能模块,让“我要执法”APP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监管工作中具有更强的适用性。二是强力整治随意检查执法,持续规范监管秩序。梳理全省统一的行政检查执法事项清单,加快建设一体化监管平台,对各地各部门备案情况、履职情况和监管秩序开展实时监测,定期通报。特别是要通过大数据分析各级监管机构开展日常检查的必要性、合理性,严肃纠治过度检查、任性检查等突出问题。三是寓监管于服务,引导经营主体健康发展。选择1至2个代表性行业,编制“一业一册”行政检查合规指南,面向经营主体公开发布,让企业知晓行业检查事项、检查标准等,切实增强行政检查执法透明度和规范引领作用。四是持续提升企业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我们开通了违规检查举报渠道。经营主体一旦发现行政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前未手机亮码、检查事项与备案事项不符、野蛮执法等问题,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执法报备”小程序,点击“乱检查线索举报”,用“随手拍”和文字描述的方式进行匿名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举报属实的,及时依法依规处理,通过这种以点带面的方式更加有效地约束执法人员、规范检查行为、净化监管环境。欢迎广大经营主体充分运用好这个渠道,如实反映问题。同时也倡议经营主体在反映问题时,尽量详细地描述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情况,指明问题涉及的部门和人员,方便我们更有针对性地调查核实。

大公报记者:

消防救援部门在服务营商环境和为企业办实事方面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

靳威:

按照《吉林省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方案》安排,消防救援机构在服务营商环境和为企业办实事方面,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优化消防行政审批。目前,全省消防机构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审批时,采取告知承诺和一般程序两种办理方式,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申请人在填写《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备许可条件的承诺、提交相关材料后,消防救援机构会当场出具《受理凭证》及《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并在作出许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取得许可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现场核查;采用一般程序办理的,审批全流程时间由原来的10 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此外,针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实行“容缺受理”,除《告知承诺书》、申报表、营业执照外,其他材料可在消防机构现场核查或现场检查时提交,各地消防业务受理窗口还提供“免费邮寄”服务。二是推行消防柔性执法。为进一步规范消防行政处罚行为,确保执法公平公正,省消防救援总队修订了《吉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意见》,本着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配套出台消防安全领域“不予处罚清单”和“首违不罚清单”,同时,坚决杜绝“一罚了之”“一律关停”等“一刀切”式的执法行为,审慎适用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提级审批。

贾鹏锋: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媒体朋友的积极参与。